走馬隨筆 20160415
洪麗

 

我真的不想談談我的過去
 

12243033_964988890240113_7704051012926051835_n[1].jpg 陳凡作品


我真的不想談談我的過去,因為不願意被曲解成任何不是我的意思,但我更不想辯解。
可是,如果不談談我的過去,便無法讓你們了解,為什麼我要不斷的這麼說。


長在體罰的時代,一直以為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老師必須因為分數落差、品行偏差、家長各別要求……等原因,隨機打遍班上55位同學,那是多麼勞心勞力的額外負擔,要不是秉持著「為往聖繼絕學」的神聖使命,鞭策我們砥礪心志更上層樓,以及對得起家長的殷殷期待,老師何必如此分分計較,放羊兒上山吃草也可以領薪水啊?身為名師的母親從小就灌輸我這樣的觀念,我也深信不疑。

小學時所有的週考月考小考從未低於90分以下,連上學遲到都無一日的記錄,更不要說行為不檢了,但是,仍少不了被打的記憶。
有時,該打的人太多,老師便要我們排成一列,面向講台趴下,翹起臀部,方便老師用藤條按次打過。
最恐怖的記憶之一,中年級時,老師經常要我們利用下課10分鐘,背「優等數學」上的5題選擇題,上課時挑兩題默寫,寫錯一個字就扣50分,沒有100分的同學便要領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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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三年,更是「打擊率」最高的時代,幾乎天天全壘打,我還得「分日赴打」才能打完「積欠點數」。
教務處的教鞭常常缺貨,粗估平均3日便可讓一根藤條開花或中斷,「不巧有三,無鞭為大」,於是老師便從家裡拿來木製飯匙,可是飯匙打來聲音大痛點不足,因此,我們屁股下的座椅木條,除去鐵釘,就成了最好的工具,2.5公分寬,50公分長的立方體,打在手心聲音沉甸甸的直到地下,當下最難的是,得把雙手併攏舉高至胸口,撐持著不被木條打散打沉,否則挨打數量便要重新計算。
打完之後,要向老師鞠躬道謝,這過程只要一項有了缺點,又是重新計算。別想事先塗抹甚麼膏藥可以減少痛感,因為武裝過的手心肉,拍打時聲響不同。


體罰----無關自尊、悔悟……一切泛道德的連繫都不必要,因為人人有機會;
體罰----也無關恐懼、夢魘……因為責打的方式安全固定,但一切力爭上游的可能也難以生出;
體罰----更無關仇恨、創傷……因為分數之前人人平等,也不會留下疤痕印記。
這是一個時代裡關於人才教育、家庭教養的運作模式,應該無人能夠閃躲,誰也不特別


通常,被老師打完後,回家後會再來一次,因為家裡的大人也氣不過。

那些年裡,為什麼我不會為了減輕皮肉之痛而作弊偷看呢?
因為連答案在書本哪裡都找不到,所以沒法子作弊;
因為座位是照成績排定的,所以左右鄰居和自己不相上下,看了也是白看。


那些年裡,為什麼我不會為了減輕皮肉之痛,而多念多背多算呢?

其實,都是因為睡著了。

12239679_961071637298505_4808161767128252329_n[1].jpg  陳凡作品


早上6點起床,到晚上9點半補習回來,已經上了數不清的課堂,洗了澡便舒坦的再也睜不開眼了,周末更是馬不停蹄的補習,搜索國中三年的記憶,只有挨打和瞌睡。

來自成績來自老師的體罰跟著高中聯考一起結束。
挨了這些年的打,既沒感化我的羞恥心,也沒激發我的上進心,更無從造就我曠達無畏無為的胸懷,那麼,為什麼要花那麼多時間力氣來打人和挨打呢?

打,有用嗎?有甚麼用?一次責打的有效期間多長?一生被打的年限又有多長?
如果一「打」就見效,那不就滿街都是狀元進士了嗎?

 

原來,這是一個儀式,為了說明責任的歸屬。
老師完成教學責任後,學生要以成績扛起個人的責任。然而,整班學生的總成績又是老師盡責與否的證據,因此,體罰的意義在於,老師向世人宣告,自己無懈可擊,學生必須為可悲的分數負起全責。

教學現場,是談責任歸屬的地方嗎?
是的,教學現場的參與者都有責任,一方責任在想方設法的教;一方責任在絞盡腦汁的學,雙方盡責與否,當下便知,但與成績無涉。

40多年過去後,體罰竟成了教學現場的禁忌,老師們突然如釋重負,因為不能打,就不必為成績負責,原來,一旦開「打」,就得一視同仁的打,就得持續不斷的打,打到驪歌高唱的那天。

如此一來,孩子的成績向誰要去?
向補習班要,上補習班花錢討打,只要廣告紅布條上有幾個響噹噹的榜單,只要宣傳單上掛出成績保證,就能讓家長砸錢不手軟,孩子被打不心疼,打得越兇,業績越好。
成績不理想,該打;打了還不見效,加倍打完再留班讀書;要是成績再沒好轉的話,反而不打了,這意思是,「你另請高明吧,別砸了我的招牌」。

40多年過去了,怎麼還打!

我們從那個體罰的時代走來,我們都知道自己腦中得來的知識,心中長出的智慧,以及銀行裡留下的款項,全是自己心甘情願學來的、靠挫折經驗體會來的,以及起早趕晚掙來的,裡面沒有一樣是被「打」出來的,那麼,
為什麼還要一再的把孩子送給別人「打」呢?

要打到他們無關痛癢依然故我嗎?
還是打到他們因噎廢食,逃離學習現場?
或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打到他們翹課作弊造假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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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數,是自己讀出來的,從來不是被人打出來的。
知識,是讀來致用的,從來不是為了圈選出正確答案的。

為了學習可以致用的知識,必先蹲足了馬步,從基本的數算、語文能力開始堆疊……

多年前,我看到兒子對著電腦,模仿著YouTube畫面中,那個飆汗嘶吼滿身金屬配件正觸電中的緊身皮褲刺青男,張口咬唱著一個又一個的英文單字,當字幕閃過,我有看沒有懂。
「他在唱甚麼啊?鬼吼鬼叫的。」後面這句話我先吞下去。
趁著人聲暫歇貝斯競速的空檔,兒子頭也不回的對我揮揮手說:「等一下解釋給你聽。」

我懂了,你應該是要告訴我:「我正在學以致用啊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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